關于婚姻房產的規定是:屬于個人財產的房子分配給個人,屬于共同財產的房子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雙方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出資人、出資份額、是否涉及贈與、孩子歸屬判定、雙方在婚姻存續過程中有無過錯等因素進行分割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處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關于房產的規定有哪些?離婚的話按照新婚姻法房產問題如何處理? 經營婚姻 有困擾,點進全文讓情感專家 為你全面解析,讓你在情感路上從容坦蕩!
一、新婚姻法關于房產是如何規定的
1、婚前一方或一方父母全資購買的房產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如何分割?以往離婚分割房產時,是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房屋就是誰的。這就導致一些女人為了分割房產,在結婚時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
新婚姻法關于房產是如何規定的?新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時不再以房產證名字為主,而是看房產購買時出資人是誰!無論婚前、婚后,只要能夠證明一方全資購買,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另:一方出資購買的房屋,其婚后增值部分也屬于一方擁有,不予分割。
2、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的房產
離婚的話按照新婚姻法房產問題如何處理?結婚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婚后剩余部分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規定,共同還貸的房產在離婚分割時,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如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人民法院判決該不動產屬于產權登記一方,且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另:按揭貸款具有特殊性,在具體實踐中,原則上應均等分配,但會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以及財產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實際情況來判決。
3、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
離婚的話按照新婚姻法房產問題如何處理?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無論登記在任何一方名下,均按照雙方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雙方有協議或約定的除外。
有關注人大會議或者每天上網的朋友們應該知道,全國人大代表丁列明建議,將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中:“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改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女不得早于十八周歲”,對于這個建議,網友的看法也是眾說紛壇的。但是今天小編不說這個問題,來說說人們關心的新婚姻法關于房產的規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關于房產的規定
根據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按規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房屋,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其涉及到的問題是很多很多的,所以無論是對于最新婚姻法結婚年齡,還是新婚姻法關于房產的規定或者其他更多的問題我們都是要做一定了解的,掌握好一些法律知識,對于我們來說絕對的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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