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弄丟了怎么補辦啊
雙方親自到場補辦。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補辦結婚證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1.當事人需持身份證及戶口簿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
2.需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查檔證明,若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如戶口本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如屬于結婚證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需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3.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一、結婚證丟失一本的影響
1.結婚證丟了一本,對沒丟證的一方是沒有影響的。
2.結婚證丟失的一方,需要用證時,可以用配偶的結婚證,具有同等的證明力,這種情況下也是沒有影響的。
3.丟證的一方在提出離婚時,民政部門或者法院會要求提供結婚證,丟證這種情況會有影響。
二、補辦的地點
當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就可以補辦結婚證。
三、補辦結婚證所需的證件
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遺失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結婚證屬于撕毀的情況,如果還能恢復原貌,那么可以不用派出所出具證明,直接把破損的結婚證帶到民政局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系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結婚證丟了到哪里去補辦
法律主觀:
1、丟失結婚證去民政局補辦。 2、補辦結婚證的民政局和 辦理結婚證 的民政局是一樣的,可以是男方 戶籍所在地 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婚姻登記機關 會進行核查,如果情況屬實,就會補發結婚證。
法律客觀: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17條規定:結婚證、 離婚證 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 婚姻登記 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結婚證不見了怎么辦
結婚證不見了需要進行結婚證的補辦,具體如下:
1、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3、也就是說申請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能夠查找到檔案的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查檔證明進行補領,查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后補領;
4、屬集體戶口須提供首頁和本人戶籍卡,如復印件須加蓋派出所或單位紅章。如不能提供戶口本原件,須出具加蓋派出所印章的戶籍證明。此外,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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