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轉繼承不受次數限制。只要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且沒有明示放棄繼承權,就有權主張遺產分割,因此,在遺產分割前被繼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轉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轉繼承人死亡后還繼續轉繼承。若轉繼承人在遺產繼承開始之前死亡的,沒有放棄繼承,且符合轉繼承條件的,即屬于轉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的,可以再轉繼承。轉繼承的適用條件是:,1.繼承人于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死亡;,2.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轉繼承沒有次數的限制。在遺產分割前被繼承人死亡的,且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可以一直轉繼承。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也相繼死亡而未實際取得遺產的,才發生轉繼承。,轉繼承后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死亡,產生第一次繼承,其后被轉繼承人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產生了第二次繼承,第二次繼承即為代位繼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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