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薇婭稅務事件其實是規范網絡直播帶貨、叫停野蠻生長的一個縮影而已。近年來,網絡直播帶貨逐漸興起,薇婭能做到頭部主播位置,肯定是被嚴厲打擊的對象。高昂的坑位費,不菲的收入,怎么能不讓人生疑?可以說,薇婭的事件是必然的,對比同行,當她的行徑足以壟斷電商行業市場時,必然會遭到社會的毒打。
那薇婭到底是怎么偷稅漏稅的?
薇婭(原名黃薇)通過隱匿其從直播平臺取得的傭金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稅款;通過設立上海蔚賀企業管理咨詢中心、上海獨蘇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個人從事直播帶貨取得的傭金、坑位費等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說實話,這件事就是薇婭及公司的想法錯誤,狡辯無知不能成為做錯事的理由。明星、網紅主播這些高收入群體幾乎都習慣通過改變收入性質、尋找稅收洼地避稅。一方面是他們手段確實高超,能想到各種辦法來進行偷稅漏稅,比如一些個人主播就把個人所得偽造成獨資企業來偷稅。這樣一來就能把貿易主體的銷售利潤,通過諸如用主播出鏡的費用方式給挪出去,然后變成個人獨資企業收入。此前娛樂圈偷稅漏稅的事情咱們也聽說不少,從文娛明星到網絡主播行業,稅務監管可以說是一個也不落下。但大家也發現了,直播帶貨等新興行業興起,各種亂象也間接暴露了直播經濟背后,相關金融、稅務監管的盲區。
顯然,偷稅漏稅這種行為,在一個已經逐漸成熟起來的行業里,是嚴重不被允許的,過往那份念你剛起步,剛發展,暫且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給你這類新興行業各種稅收優惠也只是暫時的,當達到某個階段,你就得回歸正常發展階段,正常納稅。行業紅利里面,不管是市場紅利還是技術紅利等等,都是有周期性的,也就是到了某個階段,這份紅利是會逐漸消失的。同理,政策紅利也是一樣的,過往的稅收優惠扶持,到一定程度,也是會停下腳步的。而你借助時代紅利得以發展壯大,自然也要回饋時代。
那我們想到這里,必然要提一下合理避稅和偷稅漏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本質區別就是,一個是違法,一個是合法。偷稅漏稅,那就是赤裸裸的對稅收法律的無視和踐踏,只要可以少交或不交稅款,才不管法律的界限。合理避稅,這是在熟悉稅收法律的前提下,遵從法律,然后利用法律法規的條款,合理合法的進行稅收籌劃。
那偷稅漏稅的后果是什么呢?
偷稅漏稅,違反了法律法規,被稅務局發現輕者補交稅款和滯納金,重者要被處以罰款,甚至涉嫌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星、網紅偷稅、逃稅事件層出不窮,影響極壞。本來以為他們有了“前車之鑒”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看來是我想多了。這不,最近網絡主播“帝師”又因為偷逃稅上了熱搜。
北京稅務局發布消息稱:“經查,孫自烜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97.86萬元,通過借助中間公司隱匿個人取得的直播打賞收入偷逃個人所得稅220.12萬元,少繳其他稅費34.76萬元。稅務部門立案后,孫自烜仍存在僥幸心理,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在稅務部門掌握相關證據后,才承認存在的問題并補繳了稅款”。
這個孫自烜就是網絡主播“帝師”(其實要不是看評論我還不知道有這么號人),因為偷逃稅款最終被稅務局罰了共計1171.45萬元的處罰款,結果可謂是大快人心。
孫自烜目前也已經宣布退出網絡直播平臺了,并在社交平臺進行了道歉,希望得到原諒。對于他這樣的行為是否能夠被小伙伴們原諒我不清楚,不過我肯定是不支持這樣的人再在公眾平臺出現的。
隨著網絡直播的火熱,最近兩年網絡主播可謂是賺得盆滿缽滿。賺錢其實我們并不眼紅,誰憑誰本事唄,但是逃稅漏稅卻是我們不能容忍的。那么網紅逃稅漏稅都會涉及到哪些處罰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1、網紅主播偷逃稅款的,分情況進行處罰:
(1)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如果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仍然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偷逃稅案件中的罰款數額又該如何確定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為一位中國公民,我們在享受相關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履行對應的職責,偷稅漏稅斷不可取,否則只會讓自己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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