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
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婚姻是家庭的紐帶,是產生家庭的基石。俗話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那么當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一起來看看。
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1一、男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3、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二、對“其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認定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2、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單方如何起訴離婚?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 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2一、丈夫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
夫妻其中一方不愿意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單方起訴離婚。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離婚是解除婚姻關系,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單方起訴是不能自動離婚,只是這種情形一般都會判離,還是要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或上法院起訴離婚。
溫馨提示:
在審理中,符合以下幾個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離的:
1、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而且分居在兩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導致夫妻關系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3、有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關系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觸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進一步起訴的權利。
如果第一次判決不離,需要在判決生效日后的6個月以后再次提起訴訟,這個時候基本上就判離。
二、起訴離婚,原告怎樣可以不出庭?
1、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況,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達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并提交了書面意見。
2、按自動撤訴處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
3、被告反訴,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妻子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只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了,那此時法院才會準予夫妻離婚,當然在訴訟離婚過程中,由于調解是必經程序,因此夫妻最后也有可能是被調解離婚的。
老公不同意離婚該怎么辦3老公不同意離婚最好的辦法是什么
第一步,以協商離婚的目的為前提,這樣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對方進行溝通,讓對方能感覺到婚姻已經無法再繼續維系,讓對方從自身的角度審視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持續的必要,千萬不要和對方采取過激或暴力行為,給對方一定的時間及空間。任何一個人經過一段時問的思索后,總會有一個結論,一種是可以考慮離婚,但有一定的條件;另一種就是堅決不同意離婚。
第二步,對于附加一定條件的離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條件是物質經濟上的或者是孩子,如果條件是在能承受的范圍之內,就可以考慮做出讓步或補償。仁至義盡仍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最后可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選擇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提前準備離婚所需的證據,主要就是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也是先進行庭前調解,且調解貫穿整個審理過程,庭審結束后,如果仍未能調成,人民法院會根據庭審及雙方提交證據情況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認定。如果認定為夫妻感情確明破裂,則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否則,不準離婚。
我國《民法典》規定,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有以下幾種: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不愿意離婚,最好的辦法還是可以進行雙方的溝通,協商或者是進行離婚條件的談判,從而達到協議離婚,如果實在協商不下來的話,再進行訴訟離婚,這個時候就需要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讓法院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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