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彩禮糾紛起訴流程:立案,受理,審理,宣判。寫起訴狀,搜集證據,到管轄法院立案庭起訴。建議委托律師全程辦理。注意:(1)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釋解決此類糾紛時所堅持的基本原則,即解釋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決依據的,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后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2)適用的前提條件是必須離婚。(3)對于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正確理解,即給付彩禮一方應是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接受彩禮的一方也同樣是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不管接受彩禮的一方收到彩禮后將其轉移給誰,都視接受彩禮一方當事人為訴訟主體。(4)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應當以絕對生活困難為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一、同居后又分開的是否需要返還彩禮
1、返還彩禮的條件有哪些?
彩禮的返還,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實現。《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類:給付彩禮后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即使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2、同居后又分開的需要返還彩禮嗎?
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未登記的婚姻關系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時間較短,不愿再繼續共同生活的,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了一定損失的,對方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按照公平原則,索要彩禮的一方理應返還。
若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生活較長時間,婚約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時,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判決女方返還男方財產,應該充分考慮女方遭受的損失。
3、誰能起訴要求誰返還彩禮?
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應該是當事人。對于已經締結婚姻的,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對于未辦理結婚登記要求返還彩禮的案件,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給付彩禮,接受彩禮的也是另一方的父母,因此當事人也應該包括締結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即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
二、哪些東西不應該算作彩禮
1、戀愛中贈送的禮物
由于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彩禮的內涵,所以實踐中有很大的爭議。但按照通常的觀點,給付彩禮是締結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締結婚姻,而男女雙方在談戀愛中相互贈送的禮物只是維系感情的一種方式,還很難說是為了締結婚姻的目的。因此,戀愛中贈送的禮物并不屬于彩禮的性質,故不能按照彩禮要求返還。
2、改口費、認親費
親戚朋友贈送禮金如改口費、認親費等,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女方通過自己的行為支付了相應的對價,也不能算作彩禮。
另外,如果贈送的嫁妝款已用于生活消費則不予退還,在辦理婚禮過程的實際花費也不予退還,雙方相互見面接受的禮金按贈與對待,已經長期使用的衣飾也不予退還。
三、騙取彩禮的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有的人通過欺騙的手段獲得彩禮后,就直接跑路,也無法聯系到任何與其相關的人,這些行為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詐騙罪。
詐騙罪是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因此對于涉嫌通過訂親騙取彩禮的行為,可以詐騙罪進行起訴。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合上面的介紹,對于符合法律規定的彩禮,在婚姻關系不成立后要進行退還。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哪些彩禮需要返還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華律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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