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三同居不論多長時間,只要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都不算重婚。重婚是指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的,其構成要件是要去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沒有婚姻登記行為,只能說明其有過錯,而不能追究其重婚的責任。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禁止有配偶和他人同居。所以已婚一方和他人同居的,屬于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法律分析:雖然男方出軌和小三有了孩子,但如果不能夠證明他們兩個人長期以夫妻關系同居的話,還是不能夠以重婚罪論處的,所以也不存在的在法律上男方會被判刑這樣的事。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建議保留好對方出軌的證據。這樣如果自己想離婚的話,可以在離婚當中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可以讓對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因為對方是過錯方,那么自己掌握了證據就可以在法庭上,讓自己作為無過錯方多分財產或者主張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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