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有具體的請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法律分析】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受害人向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申請人需提交表明受害者曾經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初步證據,包括照片、病歷、法醫鑒定、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
一、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流程如下:
1、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
3、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所載明的有效期為準,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案情確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該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予以撤銷、變更或延長。
二、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內容,即人民法院保護受侵害當事人的具體措施。其中包括: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具體采取上述措施中的哪一項,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及實際案情確定。
綜上所述,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是當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狀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應該受理。人身保護令即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是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繼續發生,根據申請人申請,由法院核發的具有強制力的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條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原則。
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尊重受害人真實意愿,保護當事人隱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人身保護令申請要什么條件
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
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相關推薦:
離婚能進國企(國企會要離異女性嗎)
火災賠償折舊(火災后裝修折舊該賠多少 急急急)
離婚男方打人(離婚后對方動手能坐牢嗎)
離婚證書原件(離婚證應是什么樣子)
被告上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后原被告可以上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