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有個幸福的婚姻,可是現實總是很打臉,總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出各式各樣的磨難來打磨夫婦兩的感情。
你會發現但凡經歷過考驗的夫婦他們過得很幸福,孩子也聽話,也時常成了別人眼里的模范夫妻,也有一些夫妻關系經不起雕琢,最后兩人無奈離婚了,只有孩子一個人默默承受著一切。話又說回來不健康的家庭關系如果已經沒有挽回的余地了,那就好好的選擇和平分手,離開以后不要疏忽對孩子的關心和愛。這樣的選擇雖然讓孩子心里有了傷疤,但好過于維系一段不健康的關系對孩子心靈的沖擊吧!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往往涉及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離婚問題,訴訟離婚還有自己的離婚程序和條件,掌握這些法律知識對于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來說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對這些常見的離婚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了詳細介紹。眾所周知,一個人的高矮與遺傳因素、營養狀況、骨骼發育和激素多少有關。
10個必知的婚姻法常識
10個必知的民法典常識
1、結婚年齡:男22周歲以上,女20周歲以上。
2、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資料: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戶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財產:工資和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明確表明贈與一方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4、協議離婚的辦理機關:雙方中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原婚姻登記機關。
5、協議離婚所需資料: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戶口本原件、雙方結婚證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張。
6、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訴訟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損害賠償的事由: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事由:其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9、小孩撫養權的問題:兩歲以下的小孩,撫養權一般歸女方;兩歲到10歲的小孩,撫養權一般根據有利于小孩成長來決定,需要衡量雙方的教育、經濟、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歲以上的小孩,撫養權一般根據小孩意愿來決定。
10、小孩撫養費的問題: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一般按月給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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