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孩子調皮闖禍,家長是否擔責?精神病人侵權,誰來負責?未成年人權益如何維護?作為監護人有哪些職責與義務?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讀》將為您解讀《民法典》中有關親密關系的守護。
監護人的職責與權利
《民法典》總則編第34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監護人有責任和義務
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
代理被監護人從事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監護人的首要職責,監護人要對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所有合法權益履行保護的職責。
保護包括兩方面內容,第一,監護人不得利用自己擔任監護人的優勢侵犯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監護人還要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權益不受其他人侵犯。
疫情突發
《民法典》及時回應
新冠疫情突發,為控制疫情采取對患者以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與治療。這期間導致部分沒有自理能力的被監護人出現無人照料的情況。
為了應對類似疫情這種特殊情況,《民法典》中規定當出現特殊情況、緊急情況,導致監護人客觀上暫時不能夠履行監護職責的,由居委會、民政部門代為履行監護職責,為被監護人安排臨時照料措施。
監護人履行職責的原則與要求
《民法典》總則編第35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履行監護職責
遵循被監護人利益最大化原則
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必須遵循一切為了被監護人最大利益的原則。監護制度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更好保護被監護人,所以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的時候,要最大限度的保護好、維護好被監護人的利益。
不能為了方便自己、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去履行監護職責,這樣會侵犯到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1:孩子調皮闖禍 家長是否擔責?
在海口一家電影院中,一個小朋友在空座位上爬來爬去,多次用腳踢電影銀幕,造成電影銀幕損壞。在此次事件中,小女孩的家長全程在臺下看著,并未制止小女孩的行為。事發后,影院方面表示,孩子家長對于屏幕的維修費用始終處于回避態度。
電影銀幕屬于價值昂貴的財產,當小朋友因為淘氣造成損害后,孩子家長作為監護人是負有賠償責任的。監護人首先要做好銀幕賠償工作,取得對方諒解后,要回家約束并教育孩子。
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1.保護好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2.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3.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4.當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損失時,監護人負有賠償責任。
案例2:精神病人侵權 誰來承擔責任?
在四川廣德的一家奶茶店里,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突然對一旁12歲女孩進行毆打。經查打人男子曾有精神病史,并在接受藥物治療。
目前被打女孩及其家長已經接受該男子家人道歉,并就此事達成諒解協議。
被監護人的范圍
被監護人指在監護關系中,處于監護之下的人。主要包括:1.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含年滿16周歲且有工作的人);2.殘疾人;3.患有精神病的人(包含間歇性精神病)。
精神病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本身沒有辦法對這樣暴力的行為來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應由他的監護人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老人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老人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具體如下: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國家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創造條件,從事下列活動:
1、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艱苦奮斗等優良傳統教育;
2、傳授文化和科技知識;
3、提供咨詢服務;
4、依法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
5、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
6、參加志愿服務、興辦社會公益事業;
7、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協助調解民間糾紛;
8、參加其他社會活動。
綜上所述,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民法典規定監護人的義務范圍有哪些
法律分析: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一是監護,二是撫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監護人義務有哪些
監護人義務有哪些監護人一般來說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擔任,即法定監護人。根據我國法律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監護人義務包括但不限于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科學、文化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相關推薦: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
遺產分割原則是什么(分割遺產時遵循的原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