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證遺囑的程序的程序如下:1、立遺囑人向公證部門提出申請;2、立遺囑人提交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3、公證處審核立遺囑人提交的申請,決定是否受理;4、申請審核通過后,公證處對遺囑所涉及的事項進行審查;5、審核通過、辦理遺囑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分析:辦理遺囑公證一般按照的程序是:1、申請與受理。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遺囑人的身份證明;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款單、有價證券等。2、審查與調查。3、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遺囑公證。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2、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3、公證人員詢問遺囑人時,除了見證人、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在場;4、公證遺囑采用打印形式,公證人員對遺囑草稿進行審查后打印,遺囑人核對后在打印的遺囑上簽名;5、符合條件的,公證處應當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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