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還是不太認可結婚冷靜期的設立,畢竟兩個人有一定的了解后才會想要結婚,結婚是一段幸福婚姻的開始,至少在結婚的時間段誰又會想到離婚呢,本身現在結婚率就下降,再設立這樣的要求不是更降低大家的幸福率。
結婚是受到雙方家人的祝福才去完成的一件事情,這牽扯不到分割財產、孩子撫養權問題,普通老百姓還是對結婚很認真,肯定是經過了互相了解,又彼此相愛,確定對方不管在能力還有責任心都是自己想要的那個人,就比如說我的婚姻生活。
我跟老婆的認識在一年后就結婚了,雖說是異地但是都是一個公司的同事,首先在第一印象是不錯的,人們都說了標準只是一種前提,當你遇到合適的人,一切都不是那么重要。在工作的時候,因為職位的便利兩個人會有不少的溝通,從這個方面就可以明白對方的辦事能力還有說話方式,在女生當中是自己喜歡溫柔的類型。
那個時候還是叫女朋友,每晚睡覺前都會跟她通話一小時,而且還沒有視頻通話,但依然每天都感覺過得很充實,而且在戀愛中的男友那種幸福感,相信大家都會明白。然后我覺得時機已經到了希望女朋友來到我的城市,就這樣自然而然我倆才算真正的在一起,我明天了她的犧牲,她也明白我對她的真心,彼此真的是喜歡,對方的家庭也都了解,畢竟是要生活在一起的,這些基本的內容還是要提前知道的,所以最終是朝著結婚的方向而去。
婚后的一年內過的可以說是非常艱難,沒有存款而且也有不斷的爭吵,但我喜歡她就要忍讓,這是我給自己的標準,結婚就要對彼此、對彼此的家庭負責任,在生活的七年日子里有大吵也有過小吵,都對彼此有過失望,不過還好我跟老婆倆人都調整過來了,也有覺得結婚太年輕,太沖動,但是這不就是青春。
婚姻是一座圍墻不可否認,都會有不如意的時候,但也會次次讓人體會甜蜜,有人為你擔心、承擔、為你共同承擔生活中的不如意,遇事解決就好。
是必要的,其實不管是中國大陸還有臺灣地區,中國人都是很傳統的,如果你在婚前去做一個財產公正,還是有點傷感情。
因為社會在進步,它一定是有些觀念是需要被更改的,這個是一種副作用沒辦法的,但是現在本來很多愛情都很現實,這個是跟時代的進步,確實也看到有很多積極的方面,這個是根據社會的發展,這個時代的共同進步大家共同接受這個觀點。
它涉及到了一個情感的沖突問題,所以需要每個人針對自己的這個愛情、情感、誠信基礎、財富做一個比較客觀理性的分析。總的來說婚前財產公證:
1、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這個法治社會里,一切都講究證據。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它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
2、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
離婚率的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財產糾紛。在離婚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當事人已就離婚達成了一致協議,只是因為無法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而起訴到法院的。
3、有利于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一對情侶貧富懸殊且認識的時間也不長,那么,在結婚時,為了防止經濟條件差的一方是為錢而來跟富裕的一方結婚,在婚前辦理財產公證將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將來發生爭執,感情破裂,就不會為財產問題爭吵,也不會使富裕的一方因離婚而失去過多的婚前財產。
4有利于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
由于在婚前辦理了財產公證,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婚姻中的一方也會在心里產生壓力,即使是有錢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如果這樣做,很可能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段感情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可能得到對方更多的好處。所以,在這樣一個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起到了一個約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雙方齊心共創美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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