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流程如下: 1、進行房屋評估。 2、辦理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3、進行房屋測繪。 4、辦理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遺產房屋繼承析產協議書第一協議人:XXX(你的姓名), 男,19 年 月 日生,現住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身份證號XX 工作單位:XXX聯系電話:XXXXX第二協議人: XXX(你弟的姓名), 男,19 年 月 日生,現住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號。身份證號XX 工作單位:XXX聯系電話:XXXXX本協議標的房產為:坐落在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_號(中國社科院)房產一處,產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標的房產現所有權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協議人與第二協議人是同胞兄弟,現標的房產權人XXX的兒子,依照我國繼承有關法規,兩位協議人共同享有繼承標的房產之權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內部有償轉讓協議如下:一、對于標的房產,第一協議人和第二協議人獨自完全繼承,雙方各擁有50%的產權,雙方約定于此協議簽定后XX月(或日)之內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和房產過戶手續。二、關于辦理遺產公證和過戶相關手續過程中向有關部門繳納的所有稅費由兩人平均分擔。三、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需支付守約方房產價款XX%的違約金(最好不超過房產總價的30%)。四、如果標的房產的產權或者繼承權益出現本協議以外糾紛,所造成的損失由兩位協議人平均攤。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第一協議人:(簽名) 年 月 日 簽約地:第二協議人:(簽名)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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