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分割起訴書
法律分析:法定房屋繼承糾紛起訴狀:第一點,首部應依次寫明文書名稱“法定繼承起訴狀范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項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第二點,正文包括以下內容: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為: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婚生子某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房屋遺產繼承起訴書怎么寫
法律分析:房屋遺產繼承起訴書應當這樣寫: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3、請求人民法院對房屋遺產繼承作出判決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房屋遺產繼承的相關證據和證據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如實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遺產繼承起訴書怎么寫
遺產繼承起訴書的具體內容如下:
1、原、被告個人信息:姓名、年齡、住址、聯系方式;
2、訴訟請求中應寫明:請求判決某處房產由誰繼承,某筆款項由誰繼承,訴訟費用的承擔;
3、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明: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遺產的內容,現在遺產的情況,本人被侵害的權利,請求法院判決;
4、起訴人應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糾紛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公安機關、醫院關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戶籍資料或宣告死亡的判決書;親屬關系證明;
2、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所在地的證明及遺產種類、數量及折價清單;
3、被繼承人生前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被繼承人遺囑原件,公證遺囑的公證書,代書、錄音或危急情況下口頭遺囑,及所附的兩份以上證人材料;
5、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撫育關系的繼子女應提供收養、出生證明、形成撫育關系的證明材料;
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親筆書寫的棄權書及有關證據;
7、喪偶兒媳、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關于自己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明;
8、關于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有關證明;
9、醫院關于繼承人已懷孕的證明;
10、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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