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結婚證只拿身份證可以嗎?一、辦理結婚證的準備
1.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是必須帶的,不用帶復印件。
2.結婚雙方的戶口本原件
帶好結婚雙方的戶口本原件,如果是集體戶口,要到所在單位要來集體戶口首頁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還有自己的集體戶口頁原件。
3.結婚雙方的合影
要紅底的雙方合影照片,需要帶兩張。在照相館拍時直接告訴是結婚登記需要的即可,照相館會洗出適合的大小。
4.要結婚雙方本人到場
結婚雙方本人必須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辦事人員會詢問結婚是否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場。

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
1.填表
去民政局登記結婚要先填寫《婚姻申請表》,兩個人都要填的,主要是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籍貫,身份證號,工作,是否頭婚等信息。
2.照相
填完表之后,工作人員會給準夫妻照相,是貼在結婚證上的二寸照片,為了這一激動人心的時刻,一定要控制好面部表情,保持微笑。
3.婚檢
登記處工作人員會給登華律網小編雙方各一張體檢單子,這個體檢一般是在當地婦保院進行,是免費的,現在結婚登記不要求必須體檢,但是為了優生優育,檢查一下也無妨的,檢查內容主要是一些婦科和男科的常規項目,看看有沒有不適合結婚的遺傳因素什么的。
4.蓋章
把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照片、婚檢單全部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照片貼在鮮紅的結婚證上面,打印好內容,蓋上大紅章,這樣“新鮮”的結婚證就出爐了。
三、辦理結婚證注意事項
1.選擇良辰吉日
結婚登記是一個喜慶的日子,所以一定要選擇好時間,找找老黃歷或者在網上提前查查哪天比較適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討個吉利哦。一般辦理結婚證都在上午,所以一定要早點去,不要太晚。因為辦理結婚證通常中間還要做婚檢,所以一定要早上早點去拍照。
2.材料準備齊全
辦理結婚證一定要準備好夫妻雙方的資料,主要資料包括以下方面: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相片3張。這里要特別提示,戶口本上面一定要有章,特別是夫妻姓名那一頁上面一定要有戶籍章。如果沒有也沒有關系那樣很可能辦不了結婚證。
3.拍照注意事項
辦理結婚登記時,拍結婚證件照片非常重要,男女一定要穿正裝比較合適,不要穿休閑衣服,結婚證可以要保存一輩子的,所以如果穿得非常休閑就不太合適了。所以切記拍照當天男方和女方一定要穿著得體,拍結婚照片一般9元,每個地方可能不太一樣。
4.登記注意事項
一般辦理結婚的地方在戶口所在地的縣行政服務中心結婚登記處,先填寫二張申請表,男女各一張,然后再將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婚檢報告、照片三張一起交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工作人員,他們會先審核相關證件,然后再正式辦理。
辦結婚證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一、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的簽字聲明。
(3)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清關系的簽字證明。
2、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聲明。
(3)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或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或出具的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或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結婚應該在哪里辦理結婚證
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辦理結婚證也是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只有領取結婚證方可成立婚姻關系,結婚證結婚憑證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三、涉外結婚的條件是怎樣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準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這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國法律的通例。辦理結婚證會因為主體的不同而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內地居民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雙方無配偶和雙方沒有三代以內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拿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證件
拿結婚證需要準以下證件:
1、有效的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護照等;
2、未婚證明:未婚證明是指未曾結婚的證明文件,可以通過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婚證、身份證明等來證明;
3、離婚證書或死亡證明:如果你是離過婚或者是喪偶的,需要提供離婚證書或死亡證明作為證明文件;
4、戶口本:需要提供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作為證明你的戶籍信息和婚姻狀況;
5、照片:需要提供兩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
結婚登記原則性的規定如下:
1、自愿原則。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這是實行婚姻自由的必然要求;
2、法定婚齡問題。法定婚齡是法律規定的可以結婚的最低結婚年齡;
3、禁止結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是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結婚登記程序。我國實行嚴格的結婚登記制度,法律不承認未經登記的任何形式的儀式婚或宗教婚。男女雙方必須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否則其婚姻關系不受法律的保護。
綜上所述,證件和材料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變化而有所不同,具體的申請流程和材料要求需要根據當地政策和規定進行操作。在準備結婚證件時,建議提前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免因缺少必要的材料而延誤辦理時間。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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