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8年1月14日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二胎政策:第十五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一)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jīng)醫(yī)學鑒定為病殘兒,醫(y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三)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沒有生育子女的。第十七條依照本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jīng)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區(qū)、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
法律客觀:2月14日,從天津市人口計生委獲悉,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該決定標志著備受矚目的“單獨兩孩”政策在本市正式落地。天津市單獨二胎新政策內容天津市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男女雙方按照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在天津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一)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y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個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四)夫妻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回國或者回內地定居不滿六年的;(五)夫妻雙方均系獨生子女的;(六)從外地遷入我市的少數(shù)民族居民,遷入前經(jīng)當?shù)乜h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并已懷孕的;(七)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天津市單獨二胎新政策特殊情形夫妻雙方或者女方為農(nóng)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一)夫妻一方因傷殘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二)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三)男方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負責贍養(yǎng)女方父母的;(四)勞動力缺乏的山區(qū)、半山區(qū)的農(nóng)民,只有一個女孩的;(五)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沒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結婚,其他人各生一個子女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準許其中一人再生一個。
“單獨二胎”是指夫妻雙方一人為獨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生育高峰,計劃生育今年成為熱點話題,多位委員和黨派提案都涉及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2013年(癸巳年)11月15日,單獨二胎正式開放,如進展順利,將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試行;同時,關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擬議中。以獨生子女政策為核心內容的中國計劃生育政策,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嚴格推行。推行其間略有微調,如放開“雙獨二胎”(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及部分省份農(nóng)村地區(qū)實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個孩子為女孩,可生育第二個孩子)等。中國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現(xiàn)行的計生條例,其中準許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如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y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患不孕(育)癥,符合規(guī)定收養(yǎng)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shù)民族的;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此外,各地還有各自不同的規(guī)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蘇等地規(guī)定,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xù)從事采礦作業(yè)5年以上,并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yè),只生育一個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東等地規(guī)定從事海洋作業(yè)的沿海漁區(qū)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東省還規(guī)定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個孩子。
法律客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單獨二胎”是指夫妻雙方一人為獨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生育高峰,計劃生育今年成為熱點話題,多位委員和黨派提案都涉及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浙江單獨二胎政策分三步走:第一步,囯家出臺文件通知;第二步,浙江省人大修改省《計劃生育條例》,將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確認;第三步,省計生委出臺實施細則,即可接受省內符合政策的“單獨”家庭申請了。預計走完這些流程,在2014年年初。根據(jù)浙江省地方立法條例等規(guī)定,法規(guī)修改的一般流程是由政府職能部門負責調研起草,省政府通過后,以法規(guī)案的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由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法制委員會組織進行調研修改,提出審議意見,最后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表決。浙江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和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的指導下,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按照穩(wěn)妥、扎實、有序的要求,積極而周密地抓緊做好我省啟動實施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推進實施。
單獨二孩,是中國實行計劃生育的一項政策,即允許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兩個子女。經(jīng)夫妻雙方申請,辦理再生育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2013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2013年12月28日,《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實施。
知識擴展
孩子是一種生物,是人類生命的延續(xù)和傳承。他們代表著未來和希望,是社會和家庭的重要基石。
孩子是生命中最為珍貴的一部分,他們承載著父母的期望和希望,是家庭和社會未來的希望和棟梁。孩子的到來會給家庭帶來無盡的喜悅和幸福,讓人們感受到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主人,他們的成長和發(fā)展關系到整個社會的未來。孩子們的成長不僅需要家庭和學校的培養(yǎng)和教育,也需要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只有孩子們得到了全面的培養(yǎng)和教育,才能成為未來社會的有用之才,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個體,他們有著不同的性格、愛好和能力。作為父母和教育者,我們應該尊重每個孩子的個性和特點,給予他們充分的關愛和支持,幫助他們成長為健康、自信、有愛心、有責任感的人。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庭、學校和社會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家庭是孩子成長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應該給予孩子足夠的愛和關注,建立親密的親子關系,培養(yǎng)孩子的獨立性和自主性。
學校是孩子接受知識和培養(yǎng)能力的場所,老師應該給予學生全面的教育,幫助他們掌握知識和技能,培養(yǎng)他們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獨立思考能力。社會是孩子成長的大環(huán)境,社會應該為孩子們提供安全、健康、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保護他們的權益和安全。
總之,孩子是家庭、社會和國家的未來和希望,他們的成長和發(fā)展關系到整個社會的未來。我們應該給予孩子們充分的關注和支持,幫助他們成為有用之才,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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