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上來看,閃婚后離婚女方可以不退還彩禮,但這就沒有辦法堵住悠悠眾口,可能會讓女方的名聲變得比較差勁,讓眾人認為女方是在騙婚,就是為了獲得高昂的彩禮錢。不過有兩種情況是比較特殊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部分的彩禮,一是兩個人只是辦理了登記,但沒有共同生活過,二是男方給予的彩禮錢讓自己的生活陷入了困難。
有一些年輕人是非常容易激動的,在感情比較熱烈的時候就有可能進行了閃婚,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裸婚根本就沒有和父母商量。這種還是比較好的,在離婚之后也不需要牽扯到彩禮或者嫁妝,直接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但有一些人是通過相親認識的,男方的條件可能不怎么好,女方又被父母逼著結婚,這個時候男方就有可能給女方彩禮錢,兩個人就倉促的辦了婚禮以及登記。但兩個人畢竟沒有進行很多的相處,彼此之間是合不來的,就有可能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后鬧離婚。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是要退還彩禮的,不然男方也會一直不依不饒,去女方的家庭鬧。
從世俗上來講,彩禮就是以結婚為前提而給予女方的。因為眾人認為女方的家長把女孩子養(yǎng)這么大是很不容易的,也付出了很多的時間與金錢,男方如果想把女孩娶回家,就要付一筆錢。有些父母可能會把這筆錢給據(jù)為己有,有些父母可能就會給女孩,讓女孩帶去婆家。從中就可以看得出彩禮的意義是怎樣的,在閃離之后就需要歸還一部分。比如結婚時候男方給女方買了三金也是要歸還的,不然對方也會在外面說你的壞話。
結婚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并且還會牽扯到兩家的親戚,所以一定要慎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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