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一)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1)申請人雙方的哪族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二)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
1、變更撫養權的法定程序
雙方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
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時,雙方須提交如下材料
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
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
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2、撫養權變更手續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拆握皮可通過訴訟請求法院裁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予支持變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有其他正當旅差理由需要變更的,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皮轎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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