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已婚夫妻或未婚男女,因種種原因需收養子女,應依我國《收養法》的規定辦理。根據《收養法》第六條、第八條的規定,收養人欲收養子女,應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收養人無子女是指收養人因各種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夠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但是,如果收養人自愿收養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棄童的,不受“無子女才能收養子女”的條件限制。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收養人具備撫養、被收養人的經濟條件、身體能力條件、教育能力條件,也就是說收養人有實際履行作為被收養人父母的義務與責任的能力,能滿足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實際需要。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兒童身心健康或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精神病或者傳染病,如果這種病傳染到兒童,被收養人的健康肯定會受到影響,不利于被收養人的成長,因此,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疾病的人,是不準許收養子女的。四、年滿三十歲,這是一種年齡上的限制,這種限制使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的年齡差距接近于被收養人的親生父母的年齡差距,有利于培養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感情,穩定家庭關系?!妒震B法》第九條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領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主觀:
領養孩子需要的條件是收養人的年齡不得低于三十周歲,只有一名子女或者沒有子女,可以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沒有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沒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只要收養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收養人就可以通過合法的領養手續領養孩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四)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人的資格條件是什么
收養人是收養行為的當事人之一,是所在成立收養關系的一方主體,即養父母。我國收養法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公民可以作為收養人。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五)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收養法規定被收養的條件
收養是一種愛心和責任的展現,被收養的孩子身心健康和安全應當是最為重要的考慮。本文將分析我國收養法規定的被收養的條件。
根據我國《收養法》,被收養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年齡:被收養人應當未滿十八周歲。
無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被收養人應當沒有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父母已經死亡或者宣告失蹤:被收養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收養人的父母沒有監護能力。
有收養能力和收養條件:收養人應當有收養能力和收養條件,能夠為被收養人提供父母的關愛和照顧。
此外,根據《收養法》規定,被收養人應當符合民族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條件。
除了《收養法》規定的被收養人條件外,《未成年人保護法》、《兒童福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對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權益作出了規定,要求對待未成年人要特別謹慎。
被收養人身心健康和安全是最為重要的考慮,被收養人的條件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也需要考慮到收養人的條件和能力,以確保收養過程的合法合規和雙方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收養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相關推薦:
家暴決定撫養權嗎(因家暴離婚孩子撫養權該歸誰)
離婚時財產如何認定(離婚案件中個人財產的認定是什么)
訴訟離婚是什么(什么是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要花多少時間(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時該如何退還彩禮(離婚時如何取回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