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的證件主要是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戶口簿、單身證明以及無血緣關系證明等,其中外國人不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其所需要的是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并且其他的證明材料應當經過公證或者使領館認證。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與外國人結婚需要的證件有,我國內地居民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外國人的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經過公正的外國人的單身證明等。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與外國人結婚需要哪些證件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與外國人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與外國人結婚需要的證件有:當事人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與外國人結婚手續是怎樣的 當事人與外國人結婚需辦理下列手續:首先共同到內地居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其次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外國人的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經過公證的外國人的單身證明等材料,再次經過工作人員審核材料之后,最后對符合條件的雙方當事人予以登記。 三、涉外結婚證需要公證嗎 涉外結婚證原則上無需辦理公證。即只要是由我國婚姻登記機關制作發給的結婚證,即使不公證也會被我國承認。如果是對于不在我國境內結婚的人,需要在國內證明自己的婚姻關系,這種情況就需要進行公證。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與外國人結婚需要哪些證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第一款、第三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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