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流程?
起訴離婚要多久1、立案
帶上上述全部證據材料,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先進行網上立案,網上立案審核通過后,再到法院進行現場立案。到法院后,先取號,然后到立案窗口遞交材料,由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審查。材料不合格的,法院應一次性告知補齊全部訴訟材料。
2、交納訴訟費
立案初步審查合格后,法院7日內通知是否受理。法院成功受理案件后,到法院繳納訴訟費。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訴前調解
當事人可以與法院溝通,同意進入訴前調解階段,訴前調解一般時間為一個月。期間由調解員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案件結束。如果調解不成,則轉入訴訟階段,分配一個正式的案號,同時分配具體的承辦法官。
4、領取傳票
法院確定開庭時間之后,會給雙方發開庭傳票。傳票送達的方式可能是通知到法院領取,或者采取郵寄方式。傳票上會注明開庭時間、開庭地點、開庭法官信息。到時候按時參加開庭即可。
5、開庭
調解貫穿離婚訴訟的始終。開庭前法官會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則開庭審理。庭審以公開為一般,以不公開為例外。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提出的理由決定是否準許。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本人無特殊情況必須到庭,不能到庭的,也應提交書面意見。如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到庭。庭審主要圍繞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撫養如何確定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等問題展開,原被告雙方應針對性地陳述意見并提供證據。
(1)關于夫妻關系的解除、感情破裂的審理,會先審查雙方結婚證是否真實,婚姻合法有效,其次審查感情破裂的原因,一方過錯程度,最終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結合雙方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的原因、夫妻關系現狀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的綜合判斷。
(2)關于子女撫養權問題,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二至八周歲的子女,會綜合考慮雙方收入、受教育程度、能否提供穩定居所、與子女共處時間長短等因素,由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八周歲以上的子女,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3)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原則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依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同時,對于離婚時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行為的一方,可判決不分或少分。
6、領取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法院組織庭后調解,調解成功,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雙方簽訂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法院當庭宣判或者擇日下達離婚判決書。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步驟
訴訟離婚需要什么步驟?
第一步,準備證據,準備材料,然后去法院立案。
在法院離婚立案時所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訴狀兩份,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如果有丟失的情況,可以去登記結婚的民政局開具結婚證明,代替結婚證。
起訴狀需要提前準備,可以是手寫的,可以是打印的,如果手寫,去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領取起訴狀用紙,注意法院有如何填寫的規范可以參考。起訴狀一共需要準備三份,立案時候交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開庭時需要使用。
離婚之前還需要搜集一些證據。有時候在提出離婚之前,證據會更容易搜集。證據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涉及財產的爭議,搜集證據證明共同財產是什么。另一方面是感情破裂的證據,搜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不適合再繼續共同生活。
第二步,等待法院訴訟程序,收開庭傳票,準備開庭。
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進行法定的程序,原告需要在法院通知繳納訴訟費用的時候繳納立案的費用,一般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時候,立案的費用是300元。
原告繳納完費用之后,就是等法院進行程序,法院會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如果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會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法院會向雙方分別送達舉證通知書、立案通知書等材料。
這期間原告可以進一步搜集證據,如果有的證據需要法院調取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遞交調查取證申請書,如果需要證人出庭作證的,向法院遞交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證據需要提交的,可以和辦案法官聯系,確實是需要在舉證期限內交給法官還是可以當庭提交。
法院進行完所有的法定程序后,會確定開庭時間,向雙方分別送達開庭傳票。
婚姻的案件法院會先進行調解,開庭之前法院很可能會安排調解,或者是開庭的時候先行調解。
第三步,正式開庭
根據開庭傳票的時間、地點正式開庭。
第四步,法院出具法律文書。
法院開庭之后一般不是當庭出具法律文書,如果是民事調解書,法院會在幾天之后就會送達給雙方,如果是民事判決書,一般需要更多的時間。
民事調解書雙方簽字后就會生效。
民事判決書,在雙方收到后,再過15天的上訴期,文書就會生效。
第五步,可以找法院開具《離婚證明書》
因為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調解書記錄的個人信息很詳細,為了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現在可以在法院申請開具《離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僅記錄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案號及案件生效日期。
在需要離婚手續的時候,用《離婚證明書》就可以。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么進行的?
一、離婚訴訟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離婚訴訟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離婚訴訟費是多少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和支出的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于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于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 3、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起訴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起訴離婚的流程具體如下:
1、起訴,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調解,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
4、調解無效,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5、判決,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
1、離婚起訴狀和證據;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有共同財產需要法院分割的,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綜上所述,雖然很多夫妻離婚都是在協議離婚不成功的情況下才選擇的訴訟離婚,但訴訟離婚也不代表最終就一定可以解除婚姻關系,還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如何,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自然法官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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