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離婚怎么辦理
懷孕期間離婚的辦理方法,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達成離婚意見,并且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協商一致后,親自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2、訴訟離婚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采用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原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去法院立案。
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只能由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且女方孕期,男方除出現法定情形外,不能起訴提出離婚。
根據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出于對男女雙方利益的綜合考慮,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這些情況主要有:
1、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遭家暴孕婦如何離婚?
您好,首先,懷孕期間,原則上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是可以提起離婚的。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一)協議離婚
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署離婚協議,對財產處理問題、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問題等等相關內容進行協議約定。離婚協議自雙方離婚時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當謹慎簽署,建議咨詢專業人士注意事項,避免婚后糾紛。
(二)訴訟離婚
若雙方協議不成的,女方也可以起訴離婚。為了維護您自身的權益,建議您從以下以及方面進行準備。
1.搜集證據。您可以搜集現場的視頻、照片,保存出警記錄、驗傷報告等證據證明男方存在家暴事實。
2.您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護您的安全。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2)有具體的請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3.如果男方存在家暴行為的,離婚時,女方作為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并且可以主張多分財產。
相關法條: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十七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懷孕了想離婚怎么辦
法律分析:對于協議離婚,即使在懷孕期間,雙方能就離婚,撫養權,財產分割等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對于起訴離婚,法律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具有法定可以離婚的情形,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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