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
法律分析: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也不能拒絕贍養父母。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是違法行為,但是父母子女關系還是存在的,子女依舊要進行贍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需要贍養嗎
父母撫養子女并非子女贍養父母的前提條件,大多數人在情感上而言,仍有“父母照顧我長大成人,我贍養父母安享晚年”的觀念。但從法律上而言,父母應當撫養未成年子女,而子女也應當贍養父母,這兩條規定均是單向的,也就是兩者之間并不存在條件關系。
在極大多數情況下,如果父母并非遺棄、虐待、惡意不撫養子女,法院裁判仍傾向于子女應該贍養父母。
父母遺棄子女,子女仍需贍養?
父母未對子女盡撫養義務的情形中,還有一個特殊的情況——父母遺棄子女。被父母遺棄的子女,是否需要贍養親生父母,需要從兩個情況來考慮。
第一,被遺棄的子女已被收養,且和養父母建立了合法收養關系,便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根據《民法典》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被遺棄子女未和其他人建立合法收養關系。按法律規定而言,子女的親生父母仍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但同時,子女也可以以“遺棄罪”起訴父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用給贍養費?
在極大多數情況下,子女有義務在經濟上贍養父母,這便包括了給付父母贍養費。但在哪些特別情況下,子女可能被免除給付贍養費的義務呢?
首先,如上面提到的,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犯罪,例如虐待、惡意遺棄子女的。
另外,子女確實有經濟困難而無法負擔贍養費的,法院也可能會免除其贍養費的給付義務。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可以拒絕贍養嗎?
一、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1、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義務,并不能因為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而避免贍養責任。
贍養義務是法定的義務,不因為父母的原因而影響,具體而言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而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條件,父母即使沒有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子女也應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2、另外,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還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因此贍養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的。雖然你母親未對你盡撫養責任,存在著過錯,但是,這并不能成為你不盡自己贍養義務的理由。
3、子女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的,必要時被贍養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進行審判后,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二、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1、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仍有繼承權。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只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行為,才應當被剝奪繼承權。未盡贍養義務的,并不在上述范圍之內。
三、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哪些內容
1、物質供養。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于不能或不愿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精神慰藉。
3、生活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民法典》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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