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少不了要分割房產,房產是很重要的財產,在分割的時候是有一些規則的,要過戶的話還要交過戶費用。一、離婚房產分割過戶費用是多少(一)契稅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3%;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5%;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二)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2、面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2%;3、面積不超過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三)營業稅1、房產證未滿五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5%;2、房產證未滿五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下的需要繳納差價的5.5%;3、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5%;4、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繳納。二、離婚房產怎么分割婚姻法分割房產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的分割首先要明確什么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不同的房產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實際情況而定。1、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付首款購房,婚后共還貸款。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首先,根據我國現有的政策, 離婚 時如果將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 房產過戶 到其中一方名下的話,那么是不需要繳納大型稅費的,比如 契稅 、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 等,只需要繳納少許的工本費和手續費。 如果是將夫妻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孩子或者夫妻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那么這是一種贈與行為,將按照相關標準征收相應的稅費。 此外,如果是 協議離婚 的話,可能還會涉及到對 離婚財產 歸屬協議的公證,需要繳納一筆公證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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