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應該判給誰?
1、我們國家的法律對離婚后孩子的撫養問題分為兩種情況:看孩子是否滿2歲,不滿2周歲的子女,除了很特殊的情況以外,一般是由媽媽直接撫養。
2、二是已滿2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先協商,協議不成,法院會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去綜合判斷。
判斷的原則就是,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比如說雙方的素質、對孩子的責任感、家庭環境、感情因素,有一方是不是不能再生育或再婚有困難,如果雙方條件基本相同,原則上呢,由經濟能力更強的一方撫養,8歲以上的孩子,無論隨父還是隨母,法院還應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見。
離婚時,法官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主要考慮的原則是: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不得不感嘆一下,女性經濟獨立是多么重要。遇到過一些案件,女方是家庭主婦,為家庭付出很多,但是在離婚時,對方卻說女方無工作無收入,條件不好,不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不利于孩子成長,最終把孩子判給對方的情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離婚小孩撫養權。當然我國法律對于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也有相關判定原則,小編帶你了解一下。
一、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中的相關規定,對孩子撫養權的判定,是要以對孩子成長的有益程度作為標準的。兩周歲以下的孩子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一般還沒有斷奶,還在哺乳期里面,非常的需要母親,因為這個時候母乳對孩子的成長、免疫力都有很大的幫助。法律也會尊重一下十周歲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的個人意見。
二、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判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中的相關規定,對離婚小孩撫養權的判定,是要以對孩子成長的有益程度作為標準的。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一般還沒有斷奶,還在哺乳期里面,非常的需要母親,因為這個時候母乳對孩子的成長、免疫力都有很大的幫助。
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母親。
當然了,事無絕對,如果母親屬于是以下幾種情況的,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父親了:
①母親身患疾病,且疾病頑固難治,又或者是患了其他非常嚴重疾病的,孩子根本就無法與其一起生活的,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父親了。
②母親為人沒有責任感,在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后,卻沒有盡到該盡的撫養義務,沒有把孩子照顧好的,法院會重新考慮孩子的撫養權,將其判給父親。
③母親有一些非常惡劣的習慣的,比如說爛賭,吸毒以及淫亂不堪的,無法給孩子提供一個較好的成長環境的,孩子的撫養權會判給父親。
④當然了,如果離婚的雙方,在離婚之后關系沒有變得很惡劣,能夠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達成協議的,在不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也可以把撫養權判給父親。
兩周歲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
對這個年齡段孩子撫養權的劃分,就不會優先考慮母親了,而是以雙方各自的條件以及家境,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當然了,如果有以下情況的一方,在孩子撫養權的判給上,會優先考慮:
①如果有一方因為做了絕育手術,或者是生殖器官受傷而不能夠再有孩子的,孩子的撫養權會優先判給他。
②在離婚之前,夫妻雙方就長期分居兩地,而孩子長期跟隨一方生活的,那么在撫養權的判給上,會將孩子判給他長期跟隨生活的一方,以免環境大的改變,給孩子帶來不太好的影響。
③離婚的雙方,雖然都有生育能力,但是其中一方現在還沒有孩子,而另外一方已經有了孩子,或者是因為新婚姻而有了繼子女的,那么孩子撫養權一般會優先判給沒有子女的一方。
④離婚的雙方,一個很快就重組了家庭,有了新的婚姻,而另外一個卻是一直找不到另一半,那以再婚的,那么孩子撫養權會優先考慮判給難再婚的那一方。
⑤離婚雙方家境差不多,但是其中一方其父母身體比較硬朗,還能夠幫忙照顧孩子的,那么這一方會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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