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一、見證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見證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定的遺囑形式有五種,分別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其中最常見的是公證遺囑和見證遺囑,見證遺囑屬于代書遺囑的一種。如果遺囑人既立有公證遺囑,也立有見證遺囑并且兩者內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證遺囑為準。但是如果沒有立過公證遺囑,則以最后一份的遺囑為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二、遺囑的有效條件見證人 法律規定,在立遺囑的時候,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在場。而實踐中,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成為遺囑見證人的,此時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三、遺囑見證人需要幾個 (一)遺囑見證人需要有兩個以上,但并不是所有的遺囑形式都需要見證人。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是需要有見證人的。 (二)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三)錄音遺囑是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是需要見證人的。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 (四)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若危急情況解除,則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五)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見證人不出庭這遺囑有效嗎
代書遺囑見證人不出庭這遺囑有效。沒有明確規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必須要出庭作證的,只要在代書遺囑中寫明具體內容時,見證人只提供證言不到庭也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遺囑丟了找見證人有用嗎
遺囑沒有見證人同樣也是有效的,但只針對于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如果遇到代書遺囑或者是錄音、口頭遺囑的話,那么必定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不然這份遺囑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遺囑沒有見證人可以有效嗎? 沒有見證人有效的遺囑有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而對于代書遺囑是需要有見證人見證的,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即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其中,要求必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有效的遺囑為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公證遺囑與自書遺囑不要求必須有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見證人提供證明的真實與否,將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因此,對遺囑見證人也應當有一定的要求。我國繼承法并未明確規定遺囑見證人所須具備的條件,下列人員不能稱為遺囑見證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受遺贈人以及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二、遺囑的訂立形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見證人就是見證遺囑產生的人,對于此人在立遺囑中起到很關健的作用,但不是任何形式的遺囑都需要見證人的存在,只要自己可以自書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能力,那么就不需要見證人,所以,不同的遺囑所要求的情形就會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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