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改姓父親不同意怎么辦
一、離婚后孩子改姓父親不同意怎么辦
1、夫妻離婚的時候,孩子要改姓的,應該由父母雙方協商解決,單方改姓是不支持的,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向法院起訴解決。需要注意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離婚后生的孩子上戶口的流程有哪些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離婚后孩子改姓,需要辦什么手續
孩子是不是一定要隨父姓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孩子可以跟母親姓,也可以跟父親姓,跟誰姓應該由父母雙方協商解決,是沒有強制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二、關于離婚后孩子改姓的問題
1.離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嗎
離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嗎?離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因此,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2.離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給撫養費等可以嗎
離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給撫養費等可以嗎?男方常常以此為要挾,不許孩子改姓,是不對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這就是說,無論孩子和誰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能以離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給孩子撫養費。如果孩子由父姓改為母姓,而父親不給撫養費的,作為孩子的母親可以先和孩子父親商量,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孩子父親支付孩子撫養費。
三、姓名權的內容
1、自我命名權
自我命名權就是自然人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則上不能選擇。在我國現實生活中有子女隨父姓的習慣,但我國現行《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選擇姓氏,法律也不應干涉。即使女子結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據當事人自己的意志決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時其父母確定,但這不是對自我命名權的否定,實際上是父母親權的表現,是父母實施親權的代理行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過姓名變更手續,變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權的另一個表現是自然人選擇自己別名的權利,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來確定登記姓名以外的筆名、藝名以及其他相應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權
姓名使用權就是自然人對自己的姓名的專有使用權。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權的重要內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動中,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筆名、藝名或化名等。任何組織與個人都不得強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權是一種專有的使用權,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別人的姓名。在現實中有重名的現象,并不是侵權行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數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這樣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權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當行使權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姓名也可以轉讓他人使用。通常情況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蘊涵著巨大的商業價值。因為名人奮斗的歷史通常能給人以巨大的激勵,人們愛屋及烏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業價值。例如,李寧牌運動服;喬丹牌運動鞋。這種姓名使用權的轉讓方式可以通過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實現,也可以通過支付事業報酬等方式實現。這其實體現了姓名權的財產利益。姓名權所體現的利益,從以上內容來分析,為精神利益。在現代社會中,姓名權的精神利益也可能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如利用著名作家的筆名發表作品,可以賺取稿費,利用著名演藝員的藝名以提高票房價值。但是,在具體人格權中,自然人姓名權的經濟利益不僅與法人、商號的名稱權相差懸殊,而且與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權如肖像權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權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離婚后孩子改姓父親不同意怎么辦
離婚后孩子改姓父親不同意怎么辦離婚后孩子改姓父親不同意,孩子如果滿18歲的,可以自己改姓。但是如果孩子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如一方不同意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夫妻離婚的時候,孩子要改姓的,應該由父母雙方協商解決,單方改姓是不支持的,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向法院起訴解決。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離婚后孩子改名協議書怎么寫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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