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領證后有繼承權。男女雙方依法領取結婚證后,作為另一方當事人配偶,就具有法定繼承權,跟男女雙方是否屬于再婚沒有任何關系,只要是合法的配偶,就擁有法定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1、半路夫妻當然可以繼承房子了,只要兩人領取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所以具有繼承權。2、不過如果這套房子是夫妻雙方當中其中一方的,那么其實這種情況屬于婚前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所以繼承的話所分得的份額相對來說就會比較少。3、另外具體繼承多少沒有固定答案,首先要了解一下財產有多少,然后從中來分得相應資金,如果覺得分割不合理,那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繼承,一般由法院說了算,不過一定要提供有力證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您好。
第一,關于繼承權的問題。一般而言,雙方領證后就屬于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女方為男方的“配偶”,擁有繼承人資格。
根據法律規定,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時發生。
法定繼承中,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二婚妻子屬于繼承人中的“配偶”,在男方未作遺囑且不存在其他特殊情況下,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男方的遺產。
第二,關于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男方在房產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會被認為是對女方的“贈與”,離婚時女方有權主張分割。至于具體分割多少,協議離婚的,依雙方協商而定,如訴訟離婚,需要綜合你們的婚姻狀況、家庭貢獻等因素綜合認定。
若在婚姻存續期間男方死亡,該房產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將先就該房產進行析產,分割出該房產中屬于男女雙方各自的份額。屬于女方的房產部分,由女方單獨享有,不進入繼承程序。屬于男方的房產部分,依法進行繼承,在不存在遺囑及不存在其他特殊情況下,女方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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