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六年是否可以一次判離婚要看具體的情況。在分居的情況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認定這個“分居”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分居時間需要滿兩年,且這個兩年須為持續的,不能有任何的中斷,達到以上條件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是因為感情不和,無論分居多久,都不會判離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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