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禮錢買的嫁妝離婚后嫁妝歸誰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分析,如果女方父母表示嫁妝是送給女方個人的,嫁妝是女方個人財產,離婚后嫁妝歸女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彩禮錢分割規定是什么
離婚財產分割彩禮錢分割規定是應當是視為女方個人的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夠分割,彩禮一般是女方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男女雙方為了締結婚姻關系,贈與女方彩禮,本質上彩禮即歸女方所有。民法典也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屬于夫妻個人所有。而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才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三、民法典離婚彩禮錢怎么處理
(一)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并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彩禮一般屬于新郎,嫁妝一般屬于新娘。
訂婚后男方會給女方送以彩禮,這也是傳統的婚嫁習俗。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要在他們是在拿到結婚證之前給的,他們還沒有在一起生活。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它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于男子或男子的家庭。如果兩人女方退婚,男方的彩禮錢需要歸還。
嫁妝是女方家庭對孩子未來婚姻生活和婚前財產的經濟援助。也就是說,這不是夫妻共同創造的財富,而是屬于新娘或她的家庭。在離婚案件中,嫁妝通常由女方擁有,男子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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