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過世房產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過世房產具體分配如下:
1、如果房子屬于過世人個人的話,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一般是平均分割;
2、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先將房子分割給配偶一般產權,剩下的一半再按照前述的繼承;
3、原配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與子女,去逝方的父母為遺產的共同繼承人。所謂遺產是指去逝方的沒有行使處置權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的應剔出共同所有人的應得份額。原則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配,還應照顧明顯弱勢的繼承人;
4、再婚夫妻一方去逝,其另一方,去逝方的子女,去逝方的父母及形成供養關系的繼子女為共同繼承人,繼承方式同前款的方式。
繼承遺產的條件如下:
1、遺囑:遺囑是被繼承人自己留下的一份書面文件,用于說明其財產的分配情況。如果被繼承人留下遺囑,那么要依照其遺囑的要求來分配財產;
2、合法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一般是被繼承人的親屬。不同國家和地區對于繼承人的范圍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只有直系親屬(比如子女、父母、配偶)和近親屬(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權繼承遺產、
3、合法繼承權:即使是合法繼承人,如果存在被剝奪繼承權或者繼承順序的法律規定,那么這些人也不能繼承遺產。例如,某些國家規定如果某個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前已經死亡,那么其子女可以繼承其所應該繼承的那份財產。類似地,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沒有配偶或退休前的配偶不能繼承遺產;
4、合法繼承份額:被繼承人遺留下的財產要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分配,即使是合法繼承人,在這個方面也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對應比例;
5、合法繼承手續:通常要繼承財產,必須向法院提交繼承申請,并附上一系列的證明文件證明自己身份、繼承權利和繼承份額等。只有經過法院的認證后才能獲取繼承權并繼承遺產。
綜上所述,繼承遺產是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后財產自動轉移給其合法繼承人的過程。繼承遺產通常需要滿足被繼承人對于遺產作出的遺囑,或者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由合法繼承人根據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過世遺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過世遺產分配比例具體如下:
1、如果逝者有子女,其遺產分配比例為:配偶繼承1/2,子女均分另外1/2;
2、如果逝者沒有子女,但有父母,其遺產分配比例為:配偶繼承3/4,父母平分另外1/4;
3、如果逝者沒有子女和父母,但有兄弟姐妹,其遺產分配比例為:配偶繼承1/2,兄弟姐妹平分另外1/2。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如下:
1、去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公證;
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稅局申請辦理免稅手續;
3、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分配情況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11、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 應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
12、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在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對方的繼承權,所以,分割遺產時,采取平分的原則并無不妥。遺產分割后,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轉化為個人的私有財產,即繼承權轉化為財產所有權,繼承人可以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無權干涉。例如,寡婦繼承了丈夫的遺產后改嫁的,完全有權利帶走其繼承的財產。
【法律依據】: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配偶一方已故財產如何繼承
夫妻一方去世的,遵循先將夫妻共有財產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另一半由被繼承人的繼承。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一部分。出生時胎兒是死體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配偶一方已故房產如何繼承
1、房產屬于共同財產的,應當先將配偶的一半分割出來,剩余的一半才是死亡方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有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指定的人繼承;
2、房產屬于個人財產的,應當全部作遺產處理,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繼承,生前立有遺囑的,應當由遺囑中指定的人繼承。
一、夫妻一方去世,先要確定遺產的范圍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繼承的對象是死者的個人財產,而并非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當夫妻一方去世的時候,夫妻共同財產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給配偶,一半作為死者遺產發生繼承。
房產繼承的條件如下: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能發生,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二、繼承的方式
繼承的方式有四種,按照效力從高到低排位是: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遺贈,法定繼承。
遺贈扶養協議:這個我們在電視劇里經常看到的,比如某老人兒女在外,孤苦無依,然后就靠保姆照顧生活,于是,老人與保姆商定:由保姆負責其生活費用和日常生活的照顧以及死后的安葬,遺產贈與保姆。雙方簽署協議,這種協議就是就是“遺贈扶養協議”。
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三、法定繼承的方法
當前面三種繼承方式無法處分全部遺產時,剩下的部分適用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有法定順序,根據《繼承法》,遺產按照以下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1、去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公證。
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稅局申請辦理免稅手續。
3、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五、遺產的繼承中,如何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繼承法》要求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最好的做法是在繼承前就清算債務,然后各個繼承人再進行分割。如果已經分割了,屬于個人債務的,各個繼承人對該合法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不限于共同財產),其他共同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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