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訴離婚分為起訴、審理、判決三個階段。起訴離婚首先需要向管轄法院提交解除婚姻關系的申請的離婚訴訟狀。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可進入訴訟離婚程序。按照國家訴訟法的規定審理被分為審理前準備階段、調解階段、開庭審理階段。法院收到離婚申請訴訟狀后會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會在七個工作日內進行立案并在立案五天內把訴訟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人收到訴訟狀后必須在十五天內上交答辯狀到法院法官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通知原告和被告參加訴訟的時間。法院受理了離婚案件后首先會對當事人雙發進行調解促使雙方進行和解調解后達成和好的離婚案件結束調解達成協議離婚的法院會制作調解書發放給當事人。如果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將會進行開庭審理。法院會再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雙方開庭時間。開庭時法院公布資料然后提問雙方進行答辯。法院會根據庭審的情況在十個工作日內給當事人雙方送達判決書。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申請上訴進入二審訴訟程序。,訴訟的程序包括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向另一方發出傳票、由法院進行調解、法院最終通過開庭作出判決等以上階段。具體如下:,第一階段是,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一居住地的,則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戶口本;身份證;,第二階段是,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第三階段是,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第四階段是,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會通知你到庭參訴。,第五個階段是,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第六個階段,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起訴離婚法院會先調解,但是當事人拒絕調解的,可以不調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案件首先會進行調解的動員,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以夫妻和好為內容的調解,調解無效的,進行圍繞離婚為內容的調解,調解成功大貨車呢過協議制作調解協議,調解無效,依法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離婚的情況下,法院一般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必須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如果判決不被接受,原告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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