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房屋評估收費標準是:
1.如果所評估的房產的總價值在100以下或者100萬以下的部分,則評估費按照房產總價值的5%進行收取。
2.如所需要評估的房產的總價值在100萬到1000萬的,則100萬以上的部分按照房產價值總額的2.5%進行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夫妻雙方離婚房子怎么判決
(一)婚后共同出資買房夫妻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首先應該明確房產,是一方的名字還是共同的名字
其次應該確定房產的價值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款并取得房產證,夫妻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根據 民法典 規定,如果付款方沒有財產贈與行為,房屋將是付款方所有
(三)一方婚前通過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款,夫妻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取得房產證后,估算出房子增值部分,一斤共同還貸比例,給予另一方補償
(四)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二)房產證中出現第三人的名字,夫妻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六)婚前共同出資,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夫妻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為登記一方有證明出資,將會根據比例償還,如證明不出來,無法判決適當補償。
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后房子是女方財產?
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分割的,
按照民法典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 房屋產權 ,均為共同財產。
三、五種常見情況的離婚后房子歸誰
(一)雙方對 夫妻共同財產 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到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格進行分割。
(二)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頭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從容,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五)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婚后買的房子就可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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