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規定,婚假的天數為1-3天,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進行確定,基本上大多數都是三天,除此之外還有晚婚假。一、國家勞動法婚假幾天根據國家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通常都按最長3天計算,再婚的勞動者,只要兩個人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并無不同,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二、結婚登記的意義我國民法典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這一規定說明:(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的婚姻關系才發生法律效力,才會受到國家和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登記的婚姻是違法婚姻。(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系的需要。(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進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行結婚登記,可給婚姻當事人以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預防和減少婚姻、家庭糾紛,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實行結婚登記,還可以給爭取婚姻自由的當事人及時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當事人正當的婚姻要求,及時拯救因無知或受騙或受威脅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渦的婚姻當事人。(5)防止和懲治違法婚姻行為。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發現違法的婚姻行為,對違法婚姻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違法婚姻行為,并對嚴重違法者施以相應的法律懲治措施。(6)進行結婚登記,是實現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保障。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可以對婚姻的建立進行監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發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納妾,保障男女雙方和后代的身體健康,防止早婚、近血親結婚和患有禁止結婚疾病或暫緩結婚疾病的人結婚,從而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鞏固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三、結婚登記的程序1、公民和出國人員結婚登記程序公民和出國人員結婚登記由區縣或街道、鄉(鎮)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市婚姻登記管理處負責業務指導;(1)當事人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婚姻登記的法律、法規咨詢;(2)雙方當事人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填寫《結婚申請書》(雙方須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前健康檢查證明、三張三寸半身免冠合影近照,離過婚者還應持離婚證件);(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2、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結婚登記程序(1)居民同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結婚的當事人一方應向市政府婚姻登記管理處進行結婚登記法律、法規咨詢;(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提交有關證件、證明,填寫《結婚申請書》;(3)婚姻登記處對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并報領導審批;(4)符合法律規定的,準予結婚登記(事先通知登記日期),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結婚登記。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通常都按最長3天計算,再婚的勞動者,只要兩個人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法律客觀: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一般有多少天”根據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規定:原勞動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中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這個辦法試行以來,有些單位和職工反映,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由于沒有路程假,給職工帶來了一些實際困難。經研究,現對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的問題,作如下通知: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注: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日。該《通知》現在仍然在適用,所以正常情況下,婚假最長三天,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現在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全國各地的規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體時間請查
婚假,通俗的說就是員工結婚的帶薪假期,婚假是我國勞動法及社會保障法明文規定的一項內容。那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假又是多少天呢?
一、國家規定的婚假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規定的婚假通常按3天計算,這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
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
二、晚婚的國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條令,符合晚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晚婚的國家法定婚假多少天?其實各地婚假規定并不一致,所以假期也是有所差別的。
1、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2、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3、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五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三、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并于2017年元旦實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至于是否徹底取消晚婚晚育的獎勵,現在尚無定論,因為婚姻法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有待于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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