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孩子流程如下:
收養關系當事人到縣民政局,提交所有收養材料后,縣民政局收養評估小組依法進行收養評估,審查員審核資料,資料齊全無誤后,經領導審核同意,即可領取收養證,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過公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辦理收養手續在被收養人親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領養孩子的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滿三十五周歲。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領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領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但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無子女。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領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華僑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蛘唠m有一名子女,但該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養義務的,也可領養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如有正當的職業或可靠的經濟來源,能夠照顧被收養人的生活并可負擔其相應的經濟開支等。但領養成年人除外。
5、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6、有正當的領養目的,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及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如果是為了玩弄女性或長期姘居而領養異性子女,就不能允許。
7、收養人有配偶的,須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須由夫妻共同領養。
8、收養人只能領養一名子女。但領養孤兒或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
收養孩子的條件如下:
1、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3、年滿三十周歲等。
收養孩子的手續如下:
1、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戶籍所逗檔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收養登記機關應對山扒亂當事人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審查合格后,為申請人辦理收養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此前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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