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嗎
我國并沒有對探視權能否接走孩子,作出明確法律規定。
父母雙方可通過協商決定探視的時間、方式,無法協商一致時,法院可以作出具體判決。
通常會從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結合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況進行判定,同時要考慮到探視權的行使不能影響到未成年人的生活、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隨著未成年子女的成長需求,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可以隨之而改變,以滿足與父母之間進行情感交流。如果探望人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等,具有在短時間內撫養、教育、經濟收入和行為能力的,則可以采取這種方式探望子女:在約定一定的時間內,領走并按時送回被探望子女。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的子女探望】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嗎
法律分析:可以接走,父母有探望權,接走孩子也是行使探視權的一種形式,但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嗎
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嗎探視權可以接走孩子。
有探視權的一方可以暫時接走孩子,但需要按時歸還給有撫養權的一方,具體可以跟直接撫養人進行商議。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對于探望孩子的方式、時間可由雙方進行商議。探望方要本著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進行探望。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于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系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探望權是離婚后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將探望權作為一項權利在法律上加以規定,是因為這不僅是親屬法上的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于血統關系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變化。離婚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過探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暫生活等多種形式行使探望權,從而達到繼續教育子女的目的,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起到積極作用。探望權不應是“權利的最小化”,它不僅是權利,還必然成為“權利之外的東西”。
探望權產生的時間是離婚后。離婚前,父母存在著有效的婚姻關系,與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權的問題還不存在。離婚后,由于父親或母親一方不能與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產生了行使探望權的必要。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