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死亡賠償金并不屬于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填補的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喪失,是對受害人家庭損失的彌補,對死者家庭利益的賠償,不應屬于死者的遺產范圍。死亡賠償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親屬。
因此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是死亡前或死亡時就已經存在的個人合法財產,死亡賠償金發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時并不切實存在,不符合遺產的特征。
死亡賠償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產生的,在公民死亡時并不現實存在,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填補的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喪失,是對受害人家庭損失的彌補,對死者家庭利益的賠償,不應屬于死者的遺產范圍。
死亡賠償金并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雖然兩者都是因為公民死亡才產生,但死亡賠償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產生的,并不屬于公民的遺留財產。針對遺產,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遺囑予以處理,但是公民在生前無法也不能立遺囑處理自己的死亡賠償金。
總之,死亡賠償金作為加害人賠償給受害方近親屬的物質性補償,不應屬于遺產,更不能用來償還受害方生前所欠債務或者稅收。
死亡賠償金是遺產嗎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法律上明確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死亡賠償金并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因此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
死亡賠償金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經濟賠償:主要包括被害人的醫療費、喪葬費、撫恤金、贍養費等。其中,醫療費指的是被害人在生前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治療費用;喪葬費是指被害人死亡后的喪葬儀式和后續處理費用;撫恤金是指被害人死亡后對其家庭的撫慰和幫助;贍養費是指被害人死亡后對其家屬的生活費用補償;
2、非經濟賠償:主要包括被害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因被害人死亡而給其家庭成員帶來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傷害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失賠償。
遺產包括以下方面的財產:
1、不動產和動產:包括房屋、土地、車輛、存款、股票、債權、收藏品等;
2、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軟件著作權、域名等;
3、債權和債務: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貸款、擔保債務等;
4、遺贈財產:指遺囑中指定的財產,如遺贈房屋、遺贈股票等。
綜上所述,死亡賠償金應當在侵權責任人確認賠償義務或者被判決承擔賠償責任之日起60日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應當支付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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