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假有一至三天。
如果是職工本人結婚的,單位可以酌情給予其一至三天的婚假;但職工符合當地的規定的,可為其延長婚假期限,在職工休婚假期間,單位需要照常支付其工資。
婚假期間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須順延,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一般可以這樣理解: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兩個假應當連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間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應當包括法定休假,不應予以順延;并且是包含公休日的。
產假相關待遇:
1、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或者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2、產前檢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3、產后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
生育津貼申領條件如下:
1、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
2、分娩前連續繳費滿9個月
注: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國家婚假原則上是三天。法律上規定,目前國家法定的婚假天數為三天,而且大部分省已經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婚假主要是員工結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用人單位給予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如數的支付其相應的工資。《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婚假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僅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各地區的婚假安排
(1)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2)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3)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4)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5)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6)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7)陜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9)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10)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11)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12)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13)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14)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15)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法律分析: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我國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衍生問題:
最新國家規定的婚假是多少天?國家規定的婚假通常是三天、但是也有的地方是十天、七天等,對于異地結婚的還可以根據情況給予路程假。那么國家規定的婚假是多少天?
一、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二、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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