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具備有哪些條件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xié)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離婚必須具備有哪些條件?如果有相關的法律知識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時候,以下就是我整理的相關內容,聽聽給出的具體意見。離婚必須具備有哪些條件 一、離婚條件之——協(xié)議離婚的條件 當事人去民政局辦理協(xié)議離婚的前提條件是: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男女雙方所達成的離婚協(xié)議是真實的、自愿的,他們簽訂離婚協(xié)議的目的是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關系。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作了適當的分配和處理,并且雙方沒有爭議。 以上就是辦理協(xié)議離婚的兩個條件,具備這兩個條件的就可以去當地民政局登記離婚。 二、離婚條件之——訴訟離婚的條件 婚姻中出現什么情況時,向法院提起離婚請求,法院會受理?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這個條件其實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婚姻關系一方當事人的重婚行為,不僅違反了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一夫一妻原則,而且觸犯刑律,須受刑罰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法院應判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還在外面“包二奶”、“養(yǎng)情人”或“養(yǎng)小三”的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應互負的貞操義務,無論是過錯方還是非過錯方提出離婚,都證明一個事實,即婚姻關系已很難維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過毆打等方式對家庭成員的身體的折磨與摧殘。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摧殘、折磨家庭成員的身體或精神。遺棄則指有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義務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義務的行為。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guī)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賭博、吸毒等惡習,要耗費大量家庭財產,并有損身心健康,有惡習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無法去履行其應盡的家庭義務。法律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有此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人民法院應做出離婚判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夫妻之間長時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則很難相互之間履行相關義務,夫妻關系從而近于名存實亡,故而法律規(guī)定此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理應作出離婚判決。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項規(guī)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民法典》規(guī)定此項兜底條款作為補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xié)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協(xié)議離婚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雙方均同意離婚2、雙方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對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3、當事人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guī)定的協(xié)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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