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二胎生育津貼2023年最新政策
濟南二胎生育津貼2023年最新政策如下:
1、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以上,并同時繼續為其繳費的;
2、符合國家和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3、生育津貼是以生育流產時的上年度本單位人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計算公式是:生育津貼上年度本單位人月除以平均繳費工資30天乘以假期天數。
生育津貼領取方法如下:
1、懷孕后,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確定產檢和生小孩的醫院。
2、注意需要辦理準生證;
3、生育時,將就醫登記表帶到醫院。這樣使得社保局、醫院核對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險結算;
4、生小孩后,辦理獨生子女證,帶就醫登記表、出院小結蓋公章,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人員到社保局申請,申領生育津貼。
綜上所述,從業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產假或其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正常發放工資,所以生育津貼就由單位申請領取并且劃入單位的賬戶。從業人員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實際工資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實際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山東省二胎產假2023年最新政策
山東省二胎產假2023年最新政策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產假;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3、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4、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2023年山東二胎政策有哪些新規定?
新規定中將原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去了晚婚晚育的有關規定,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同時還規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一、提倡生二孩 新規定中將原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規定,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去了晚婚晚育的有關規定,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同時還規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條件: (1)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曾患不孕不育癥,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又懷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4)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二、生二孩享受產假一百五十八天 (1)新規定中增加了產假,主要是讓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規定中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均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2)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新規定表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證書的或獎勵符合扶助條件的夫妻,繼續按照規定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三、社會撫養費標準普遍降低 (1)新規定對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普遍予以降低。對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等三種情形,每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統一規定為按本條例規定基數的三倍征收。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逾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由目前按照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征收社會撫養費,修改為按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征收社會撫養費。 (2)新規定刪除了本人實際收入高于規定基數的按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另外,對符合本條例再生育的規定情形,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程序違法行為,由目前按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征收社會撫養費,修改為給予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四、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增4年 (1)為了彌補城鎮部分人員無法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立法空白,新規定表示,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企業職工以外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新規定還表示,對于已經領取證書后再生育的,注銷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的各種優待。同時根據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刪去了“追回領取的各種獎勵”的規定。 (2)新規定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領取年限由子女滿14周歲延長至18周歲,同時為了增強立法的周延性,解決部分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無法可依的問題,將“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擴大修改為“其他人員”,統一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兌現,實現了符合條件人員的全覆蓋。山東二胎政策分別對二胎的提倡、二胎產假、社會撫養費以及獨生子女獎勵做了新的規定,讓山東省人民更好的生二胎,減輕生二胎的社會負擔,享受生二胎帶來的福利。而沒有打算上二胎的獨生子家庭也能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帶來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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