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土地和房屋的分割方式: 1.離婚時土地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而離婚分割的財產必須是夫妻共同財產,故可判斷土地在離婚時不能分割。 2.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方式: (1)如果房屋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需要分割房屋。 (2)如果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就房屋的分割進行協商。 (3)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①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的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由競價取得。 ②一方主張房屋的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③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的所有權的,可以申請拍賣、變賣房屋,然后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農村拆遷夫妻離異政策,具體如下:
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如果拆遷房是在夫妻關系存在期間取得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拆遷發房離婚分割情況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應該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且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取得的。該被拆遷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這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對農村土地的確權方式是:離婚后離開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以及離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應確權為原承包人本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分析: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應持有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如果是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一方需要寫離婚起訴書,并收集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會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出起訴狀副本,并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之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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