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移財產的取證方式: 1、調查配偶的銀行存款,當事人自己有權委托律師調查,通討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調查,此時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 2、調查配偶持有的股票,如果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調查,打印股票交易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對賬單。
法律客觀: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故意將夫妻共同財產隱匿、轉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變賣、毀損的,在分割財產時,對故意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者不分。在具體處理時,應把隱匿、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一份分給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方,以其他財產折抵分給另一方,不足的部分由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方給予賠償。對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故意將夫妻共同財產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拒不交出的,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單位違反前述規定的,對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 訴訟代理人 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系。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法律客觀: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證據都由當事人自己取證。自己想要什么,就要舉出家庭或者對方有什么的證據。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產,就得舉出房產證;自己想要存款,就得舉出存折。1、當事人自己取證。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證據都由當事人自己取證。自己想要什么,就要舉出家庭或者對方有什么的證據。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產,就得舉出房產證;自己想要存款,就得舉出存折。自己取證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證證據有效的基礎。有時,即使事實是真實的,由于取證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該證據就是無效證據,不會被法院采納。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間偷拍的照片,因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而成為非法證據。2、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調查。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或者根據一些行業、部門的規定,當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證,比如銀行存款,當事人自己不能查對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存款,根據規定,就只能在起訴后,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向相關的機構查詢了。婚外情調查取證有什么意義?第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具體若干意見》的規定,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要堅持“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雖然這個“照顧”只是“量”的問題,而不是“質”的問題,但仍然是有利于無過錯方多分夫妻共同財產的理由之一,有效的婚外情調查取證越充分越好。第二,從離婚策略上考慮,如果有婚外情的證據,就可能在民間調解、法律訴訟中爭取更多的主動,給過錯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壓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讓步,以達到在財產上多分的均衡狀態,使自己的痛苦能從分得的財產上得到慰藉。畢竟,對于百萬家產的當事人來說,“五五開”與“四六開”還是有近二十萬無的差距!第三,尋求心理的平衡。婚外情調查取證獲得的證據,可以向家人或者朋友證明配偶的過錯,以尋求精神安慰或者對配偶的譴責以及對子女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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