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確的離婚協議書寫法: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還要列明案由;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提起訴訟的理由;5、文尾,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