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江西生育津貼報銷條件
1、新參保單位為職工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職工次月即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已經參保單位中的新職工,必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6個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
江西生育津貼報銷材料
1、填寫《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申請單》;
2、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參保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
4、《(再)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5、結婚證復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產前檢查及生育醫療費用原始收據、收費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相關檢查報告和嬰兒出生(或死亡)證等。
江西生育津貼報銷標準
1、正常生產享受九十天生育津貼;
2、難產或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3、正常生產多胞胎每多生產一個嬰兒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4、符合晚育條件的增加三十天生育津貼;
5、其他生育津貼在相應地限定標準內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法律分析:江西二胎產假和頭胎一樣,都是158天。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山西地方相關法律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所以國家規定產假為98天,江西在此基礎上增加60天,共為158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符合前款規定的農業人口,村民委員會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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