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提供監護人證明格式如何書寫?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律也在不斷健全,也在保障著每一位公民的權益,因為未成年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不能對自己的行為和財物負責,所以需要 監護人 進行保護,居委會提供 監護人證明 格式如何書寫?一般情況下要在證明中寫明監護人的信息以及監護人的責任。 一、居委會指定監護人證明格式是什么 監護人證明書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的 法定監護人 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二、監護人證明書辦理 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后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征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 訴訟 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審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 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應當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以下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者口頭通知了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系處理。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后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村委會監護人證明樣本什么樣?
一、村委會 監護人證明 樣本什么樣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_______的 法定監護人 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 監護人 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 二、監護人的規定 《 民法典 》(2021.11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監護人證明是用于證明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有人監護、看護的證明,一般提交給各種委員會或在 訴訟 中使用。證明有兩種,按照法律規定、按順序選擇監護人。無監護條件證明與此相關,用于證明當事人無人監護但有事項想要辦理,要寫的個人信息更加詳細。
怎樣證明孩子的監護人,范本是怎樣的?
一、怎樣證明孩子的監護人,范本是怎樣的? 證明書根據個人情況如實填寫內容,范本如下 監護人證明 書 茲證明_______,男,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 法定監護人 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并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于在后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后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二、 監護權 與 撫養權 的區別 監護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權利,保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撫養 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監護權與撫養權的區別: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 1、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 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似乎更為妥當。 2、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于血親(包括擬制血親)而產生。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理由不承擔 贍養 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于血親而產生的。 3、我國立法上關于撫養權的缺憾。 對撫養權沒有明確的定義,至于哪些主體有資格撫養,撫養權人之間的優先順序,撫養權人的范圍,撫養條件等我國的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只有《 婚姻法 》規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這樣一個總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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