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 房屋所有權 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為避免當事人的權益處于不確定的狀態,應當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判決由一方當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給予另一方適當的補償。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雙方協商決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二)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四)給予補償的原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離婚后財產確權,需要根據房子的產權登記、購買房產時間、還貸情況、資金來源的不同,再結合房產產權類型的多樣化、夫妻共同財產分配方式來進行分析,才能判定出財產的歸屬。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審核批準、登記注冊、發放證書等登記規定程序,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行政確權工作有著和司法確權工作的共同原則,也有著它的特殊性,嚴謹把握程序性規范和實體性規范的適用,對于準確裁判是非常必要的。,對于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小產權房屋,法院會根據該小產權房的具體情況以不同的方式處理:,(一)對于已被有權機關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予處理;但違法建筑已經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對其所有權歸屬做出處理。,(二)對于雖未經行政準建,但長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處罰的房屋,可以對其使用權歸屬做出處理。,(三)在僅能處理使用權時,法院會向當事人釋明并允許當事人變更相關訴訟請求。在處理相關房屋的使用權時,能分割的進行分割,不能分割的進行折價補償,房屋折價時可采用競價方式確定價格。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分析:離婚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受訴法院只會分割小產權房的使用權。因為小產權房的當事人,對該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權利。而離婚時,人民法院只能對所有權并不存在爭議、同時合法合規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話,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由雙方使用,但是不得直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否則,就會違反國家對小產權房的相關政策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在之后,對小產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之后還有爭議的話,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相應的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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