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手續要如何辦理,問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法定繼承應提交:(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2、遺囑繼承人應提交:(1)上述前四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并辦理公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要放棄繼承權的人也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房屋繼承公證怎么辦理具體來說,房屋繼承公證應當按照如下程序辦理:1、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辦理房屋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后,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如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法律客觀:《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一、房屋繼承需要公證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繼承人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死者死亡證明以及單位或街道開出的有關證件材料,到公證部門(市房產中心大廳設有公證窗口)進行“繼承權公證”,經審核后繼承人將得到“繼承權公證書”。公證時,需要所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到公證部門簽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場,子女的子女若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監護人到場代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親和哥哥自愿放棄繼承權,那在公證部門現場簽字時,他們需明確表示放棄。二、房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11、具體準備的詳細公證材料以公證員確定為準。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三、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費用根據現行政策,依法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不征收個稅、契稅,只征收計稅價格萬分之五的印花稅。不過,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繳納一筆費用。目前實行的房產繼承、贈與和遺贈公證費是統一的,即受益額在20萬元以內部分,按2%計收;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計收;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1%計收;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計收;最低收取200元。即100萬元的房產,公證費為20萬元×2%+30萬元×1.5%+50萬元×1%=1.35萬元。目前市區普通住宅在公證時,一般按最低4000元/平方米計算價格。
法律客觀:《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十八條
繼承過戶流程辦理房產證繼承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辦理房產證繼承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的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有一下:需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這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者是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本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二手房過戶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法律客觀:繼承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怎么辦理:(一)遺產公證遺產公證需父母檔案,死亡證明。父母有工作的在單位一定有檔案,這個必須出具。死亡證明在所屬派出所開。這個證明只開具一次,如果死亡證明遺失則需要殯儀館開具的證明。然后子女需要提供本人戶口,身份證(原件)。(二)上交到公證處的資料上交到公證書的資料有房產證,土地證,業主檔案,死亡證明,所有子女戶口,身份證。接下來的流程就是等待公證處的預約談話,這個程序需要全部子女到場,并商定由一位或者幾位繼承該房產(繼承人有婚姻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過戶,單身則需要區民政局的單身證明,離婚的看是在業主去世前離婚還是在去世后離婚:1、在老人去世前離婚的則不需要什么另外的證明。2、老人去世后離婚的則需要到房地局開辦證明)。公證處在收到全部證明資料后會到老人所在單位調查是否有幾個子女,公證處有時還需確認去世老人的長輩是否在世,因為他們也有繼承權。(三)房屋交易貸款有公正的房屋交易需要貸款的:1.商業貸款各銀行都認這個公證書;2.公積金貸款中心不認公證書,公積金貸款必須要拿公證書和房產證、土地證到房地局換取繼承人名字的房產、土地兩證,這樣可以貸公積金。(四)過戶有了公證書、房產證、土地證,這個房屋就可以到房產部門進行過戶了。(五)繳納費用辦理繼承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領表——收費窗口交費—收件窗口交件—發證窗口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托或公證書。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