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離婚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按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2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如果雙方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直接帶上相關材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如果是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一方要求離婚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一般來說,在實際審判中,如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經調解無效后,就會準予單方的離婚請求。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里所說的分居是指夫妻人為中斷相互之間的共同經濟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撫慰。
4、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公民的宣告失蹤,是指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失蹤,事實上已經不能履行其對于家庭、配偶的責任,維持這種婚姻已經沒有意義。在此種情況下,法院應準予其單方起訴離婚。
5、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
6、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的。
單方起訴離婚費用:
1、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2、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由經法院對判定雙方負擔的比例。
3、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訟費的承擔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單方直接起訴離婚的流程有:
1、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離婚訴訟程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3、開庭審理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最后依法判決。
4、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5、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6、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單方離婚即是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準其離婚并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自愿離婚程序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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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夫妻中有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可能涉及到單方離婚。從法律角度來看,單方離婚往往對應的是訴訟離婚。即由想要離婚的一方,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達到了離婚標準,同時對案件調解無效的,法院會依法做出離婚判決。
2023單方面離婚怎么申請?
一、單方面離婚怎么申請
單方離婚需要通過訴訟離婚進行。單方提起離婚訴訟要滿足下列條件:
(1)原告為適格原告;
(2)雙方為合法的夫妻關系;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首先要寫民事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委托一些專業人士寫。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法院組織調解。離婚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或者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后雙方都同意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經審理后作出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原告也無法提供感情破裂的充分證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那么原告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離婚不是簡單的事情,跟結婚一樣,一定要慎重考慮,慎重對待。離婚以后,兩個人感情破裂是次要的,傷害到雙方的家長以及孩子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成年人做事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利弊,不要只顧自己灑脫。離婚的時候處理好婚姻相關的事宜,也能為自己日后的生活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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