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的要求有哪些
代書遺囑的要求有哪些代書遺囑有下列要求:1、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2、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3、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4、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系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有效的代書遺囑要滿足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1)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
(2)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
(3)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代書遺囑有效條件
代書遺囑需要的有效條件:
1、立遺囑人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必須出于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遺囑內容沒有被篡改或者遺囑沒有被偽造;
3、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且需要遺囑人、代書人以及見證人的簽名,注明立遺囑的時間。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代書遺囑成立的條件有什么
代書遺囑成立的條件有什么代書遺囑成立的條件如下: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并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具體日期。4、立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5、遺囑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6、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7、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8、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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