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開。辦理 單身證明 的程序:1、首先,這是一份未婚的介紹信,這是民政局證明其姓名、 身份證 號碼、籍貫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2、將居委會的介紹信、身份證、戶口簿交給所在地民政機構。3、 民政局婚姻登記 處。工作人員將準備一份草擬表格填寫,并填寫他們的信息。4、向社區工作人員提交會議文稿、居委會的介紹信、身份證、戶口簿。員工將根據您提交的信息填寫在線表格。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 機關應當對 結婚登記 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 結婚條件 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需本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2張二寸照片,在本轄區婚登處直接開具。
單身證明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其實就是未婚證明,買房、買車、銀行貸款、低保、廉租房和經適房的申請、辦簽證和護照、涉外婚姻等都需要用到單身證明。
開單身證明需要:
1、當事人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張。
4、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5、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由當事人簽名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
一般的開證明流程
1、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到當地派出所,向工作人員說明您需要開具單身證明。
2、工作人員會提供一份申請表,需要填寫個人信息、住址、工作單位等相關信息。
3、填寫完成后,工作人員會審核您的申請表格,并核實您的身份證件。
4、核實無誤后,工作人員會簽發一份單身證明,并蓋章確認。開具單身證明時也需要繳納一定的相關費用,根據不同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費用多少也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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